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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心区开展3•15 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活动
2021-03-16 11:13:01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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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现场。

阳春三月,莺飞草长。今天上午,为深入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湖南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提振消费信心,天心区市场监管局在红星欧丽洛雅长沙商场开展以“守护安全 畅通消费”为主题的3.15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现场咨询服务宣传活动,天心区政府副区长洪孟春、区市场监管局全体班子成员、先锋街道办领导出席,天心区商家代表、消费者代表160余人参加活动。

活动现场发布了天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一季度消费警示(见附件),提醒广大消费者理性消费、提高维权意识。商家代表对切实履行保护消费者权益责任做表态发言,现场开展了消费维权知识有奖问答,主场外围设置咨询台,执法人员现场进行维权普法宣传、咨询、发放消费维权资料、进行商品鉴别、投诉处理。

洪孟春表示,“我区将大力实施‘三高四新’战略,立足新阶段,践行新理念,构建新格局,广泛动员各方力量,推动消费维权共建共治共享,进一步提振消费信心,释放消费潜力,促进消费升级,推动我区经济高质量发展和健康持续增长。”他要求各职能部门强化底线思维,加强风险防控,促进消费业态与模式规范发展,切实保障消费者人身、财产和个人信息安全,把满足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需求,融入新形势下的消费维权工作。促进行业自律、企业诚信,打通关键堵点,保障消费畅通,推动天心区消费在安全轨道上实现高质量发展,为更高水平经济循环提供强劲动力。

同时,区市场监管局14个市场监管所同步开展宣传服务活动,设立消费维权宣传点和咨询投诉点,及时为消费者解答疑难和受理消费者投诉。

附:天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一季度消费警示

为保障消费者合法权益,引导消费者理性消费,天心区市场监管局针对2021年1至3月份投诉热点,向广大消费者发布消费警示。

消费警示一:买手机返话费等优惠活动套路多。商家前期一般大肆宣传,搞大力度促销活动,以优惠贷款或预存返话费、送手机、平板等方式吸引消费者蜂拥办理套餐,几个月后便以各种方式单方毁约,导致消费纠纷。

案例:长沙市天心区亚舟通讯器材店、长沙市华业通讯有限公司、长沙市天心区华联通讯有限公司、长沙市耀天通讯有限公司,不履行与消费者签订合约,擅自多次更改优惠活动内容套路消费者,且在尚有大量投诉举报未处理的情况下办理地址变更手续,更换门店装潢,突然关门停业,涉嫌跑路。三店分别于2021年1月份先后被天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进行警示,在相关部门联合执法监督下进行退费。

消费警示二:预付卡消费须谨慎。投诉主要集中在健身、美容美发、餐饮、教育培训、儿童游乐场等服务行业。主要问题为:一是承诺不兑现,办卡容易退卡难,发卡企业诱导消费者大额充值。二是经营者利用不公平格式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三是经营场所发生关门、歇业、易主、变更经营场所时,债权债务不做妥善处理就自行终止服务,对消费者的合理诉求置之不理。四是部分商家涉嫌诈骗,以办卡优惠条件为诱饵诈骗钱财,一旦得手就卷款走人,给消费者维权造成很大困难。

案例:长沙壹通百通唯密母婴健康管理有限公司,在尚有大量消费者预付卡未退款的情况下,申请办理简易注销手续,涉嫌跑路。有消费者单卡涉案金额达40余万元。鉴于公司债权债务清算尚未处理完毕,天心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法对该公司予以警示,暂时禁止办理注销手续,并先行清算退费。

天心区市场监管局提醒广大消费者:

1.建议消费者尽量选择证照齐全、市场信誉度高的商家。

2.不贪便宜,办卡理性充值,消费时长最好不超过一年。

3.办卡消费要签订书面合同,口头承诺不可信。

4.办卡消费要索要票据,并妥善保管。

消费警示三:小区转供电费高于政府定价标准要拒绝。小区物业公司长期操控电价,利用转供电赚取差价;在非直抄用户电价政策发布之后,以各种理由拒不执行,仍在目录电价之外随意价外加价,向业主收取高价电费。

根据《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清理规范转供电环节加价行为有关问题的通知》(湘发改价调〔2020〕420号),对擅自加价收取电费的,消费者应予拒绝。我区已清退违规收取电费47.28万元。

来源:天心市监

作者:任咏梅

编辑:谢叶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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