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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秋节当日视同国庆节连休日小型客车实行免费通行
2012-09-06 09:32:24 字号:

  交通运输部:今年9月30日零时至10月7日24时小客车免费通行

  交通运输部5日发出紧急通知,要求各地全力确保今年国庆节长假期间小型客车免费通行工作平稳有序实施。

  通知指出,今年中秋节与国庆节连休。按照实施方案规定,中秋节当日应视同国庆节连休日实行免费。

  免费期仍实行入口领卡、出口收卡

  根据通知,今年国庆节小客车免费通行的时间统一明确为9月30日零时至10月7日24时。

  通知要求,各地不得擅自扩大重大节假日免费通行车辆的范围,避免各省(区、市)免费车辆范围不一致而引发新的矛盾。在重大节假日小客车免费通行期间,各地高速公路收费站(点)仍应实行“入口领卡、出口收卡”的收费管理模式。实施高速公路联网电子不停车收费(ETC)的收费车道,应继续开通运行ETC专用车道并确保小客车在免费期间显示通行费交费金额为零。

  根据《国务院关于批转交通运输部等部门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实施方案的通知》,免费通行的车辆范围为:行驶收费公路的7座以下(含7座)载客车辆,包括允许在普通收费公路行驶的摩托车。免费通行的公路包括: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和《收费公路管理条例》规定,经依法批准设置的收费公路(含收费桥梁和隧道)。各地机场高速公路是否实行免费通行,由各省(区、市)人民政府决定。

  公路流量可能会出现较大增长

  今年国庆节长假为期8天,又是第一个小客车免费通行的重大节假日,预计公路交通流量可能会出现较大幅度的增长,公路尤其是收费站周边区域出现交通拥堵的程度可能会进一步加剧。通知要求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以及公路管理机构综合施策,因地制宜,在全力做好小客车免费通行的同时,积极做好公路交通保畅通工作,避免出现严重的交通拥堵现象。

来源:新华网

编辑:徐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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