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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日报:天心区法院推行审判长负责制改革
2016-02-17 10:02:21 字号:

人民日报2016年2月17日讯:为了落实司法责任制“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改革要求,应对立案登记制改革带来的案件受理潮,湖南省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推行审判长负责制改革,组建25个审判团队,将有办案资格和能力的法官全部充实在审判一线,通过扁平化管理以及构建大民事审判格局,全力解放审判生产力,全年审判质效显著上升。

“对于基层法院而言,民事审判法官与行政、刑事、知识产权、再审法官相比,忙闲与苦乐不在同一个层级。” 天心区法院民二庭副庭长周长军说出了民事审判法官心中多年的心结。

审管办主任谢利红用数据说话,“我院民事庭法官一年人均办结案160件,最高270余件,而行政庭、审判监督庭、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庭,多的只办了40余件,还有好几个法官全年只办了几件诉讼案件。”同是法官却忙闲不均,导致一些民事审判法官有怨言。

天心区法院通过改革减少审判管理层级,合理利用审判资源:全院推行非试点法院的改革试点,组建25个审团执队,让审判长承担审判管理责任;明确庭长、副院长职权职责,让其主要精力集中于行政事务管理、统一裁判尺度、协调相关事务等方面。

院长马贤兴主张,秉承基层法官“全科医生”的理念,审执团队除了执行、刑事8个团队外,其余17个团队都需办理普通民事案件。

通过随机轮号分案,减少团队办案任务的不均衡。科学确定各类案件类型的难易系数,如1件行政案件折抵1.1件普通民事案件,1件再审案件折抵2件普通民事案件。

审判力量得到优化组合后,如何落实“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司法责任要求,成为亟待解决的问题。

天心区法院决定减少审判权运行管理层级,除紧急强制措施外的裁判文书外,所有裁判文书都由审判长审核签发。

“庭长和副院长不再审批裁判文书,我们自己就要担起这个责任。”刑事庭审判长刘煜也感到了肩上的压力,“大到法条引用,小到文书的标点符号,我都要把好关。”

年龄不到30岁就被遴选为审判长的廖龙芝法官也这样自我加压:“在文书签发时,有时就一个问题一次又一次询问承办法官,哪怕他们再嫌麻烦,我也坚持这样,责任重如山。”

为防止同案不同判,天心区法院还建立了审判长微信群、审判业务法律研讨机制,强化案件审判的专业咨询与团队协作的协调沟通。审委会专职委员、审判长联席会议固定召集人戎群有个体会:“联席会议等同于‘专业法官会议’,学习业务知识,交流总结审判经验,讨论研究重大复杂案件,短短几个月,就统一了农村独生子女、外嫁女集体组织成员权益保障案件的裁判尺度,规范了陪审员独立参与庭前调解的流程。”

天心区法院审管办提供的数据显示,该院2015年全年受理案件11413件,与去年同比增长36.5%,审执结案件8238件,同比增长33%。更为可喜的是,该院案件平均审理天数同比缩短17.2天,但检验办案质量的上诉率却同比下降3.2个百分点,发回重审与改判率还略低于去年。

如今,一直为法院内部所诟病的忙闲不均问题得到根本解决。以庭长办案为例,以前庭长们一般只负责管理,很少办理案件,现在本身就兼一个团队的审判长,也必须办理案件,一年他们办案超过400件,是去年同期的12倍。

来源:法院,

作者:彭丁云

编辑:徐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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