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9日,天心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召开了区委巡察工作协作配合会议。会议由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主任曾卫国主持,区委组织部、区委宣传部、区委政法委等十个区委巡察工作相关协作配合部门负责领导参加会议并逐一表态发言。
会上印发了《关于健全完善区委巡察机构与区属有关部门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区委巡察机构就《意见》印发的目的意义、基本思路、主要内容进行了说明。
曾卫国充分肯定了自2017年5月份区委巡察机构成立以来区属有关部门对区委巡察工作的有力支持,从“加强协作配合,确保机制正常运转;形成监督合力,确保巡察取得实效;注重沟通衔接,确保机制不断完善”三个方面提出了意见。他指出,共享信息、共享成果、共享资源需要各有关部门的通力协作,众人拾柴火焰高,推动各项监督融合贯通,同步发力,一定会促进区委巡察工作更上一个新台阶,取得新的更大成效。
印发该《意见》是天心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深化政治巡察、向上级对标看齐、推动区委巡察工作发展的重要举措,《意见》主要从“巡察前、巡察中、巡察后”各个时段完成监督闭环着手,健全完善了“五大机制”即:情况通报机制,主要明确了巡察前巡察机构可以向区属各相关部门征询巡察建议,各相关部门也可以向巡察机构提出对问题比较突出的单位优先开展巡察的建议,并向巡察办通报被巡察单位相关情况;工作力量协同机制,主要规定了巡察工作人员抽调、培养和使用相关事项,以及区属相关部门在巡察力量方面对巡察工作的支持配合措施;巡察期间沟通协调机制,主要规定了开展巡察期间,巡察机构与区属各相关部门在查询巡察需要的重要信息、协助约谈询问相关人员,会商巡察中遇到的重要问题,移交转交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等有关事项,督促被巡察单位对特定问题进行“立行立改”,以及协同派驻纪检监察组开展工作的相关措施;成果运用协作机制,主要规定了在巡察了解阶段结束后,及时全面移交巡察发现的问题线索、及时就巡察发现的问题向有关部门提出意见建议,以及向有关部门通报相关情况,综合运用巡察成果方面的相关措施;巡察整改监督机制,主要规定了纪检部门、组织人事部门、宣传部门等在共同做好巡察整改监督方面的职责和具体措施。
来源:巡察办,
作者:张智
编辑:徐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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