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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有柔情 天心城管首次实行分期缴纳罚款
2023-02-21 09:43:03 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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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队员上门检查。

“感谢你们设身处地的考虑我的实际情况,能够分期缴纳罚款,解决了我的燃眉之急……”2月16日,天心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金盆岭中队执法人员向当事人谭某送达《同意分期缴纳罚款通知书》,允许其分期缴纳罚款,得到了当事人发自内心的感谢。这也是天心区城管部门首次同意违法当事人分期缴纳罚款的行政处罚案件。

2022年11月21日,天心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金盆岭中队队员在对辖区进行日常安全巡查时,发现天心区天剑路109号门面在未取得燃气销售许可证的情况下,违规销售瓶装燃气。经过金盆岭中队执法人员进一步调查取证,确认谭某的行为属于未取得燃气许可从事燃气经营活动,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违反了《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的规定,天心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依据《城镇燃气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第一款,对店主谭某的行为作出罚款50000元的行政处罚决定。

处罚决定下达后,中队收到一份特殊的申请书。原来,受疫情影响,当事人谭某的店铺效益不好,且家庭成员中有人患病医药费较多,经济较困难,无法一次性缴纳该笔罚款,因此,申请以分期付款的方式缴纳罚款,以缓解其经济压力。

收到申请书后,金盆岭城管执法中队在确认当事人确实存在经济困难后,结合在案件处理过程中,当事人积极配合调查且有悔改表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六十六条的规定,同意其自2月起分10期缴纳罚款。当事人每月按期缴纳,不予加处罚款。如未按期缴纳,则根据《行政处罚法》第七十二条第一款第(一)项的规定,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安全零容忍,执法有柔情。依法暂缓罚款缴纳,体现出行政执法刚柔并济,帮助市场主体解决问题、渡过难关的态度。该案例是天心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将标准化执法与人性化服务相结合,对“柔性”执法的一次有益探索和实践,不仅确保了执法到位,又切实缓解了经济困难群众的缴款压力,充分展现了城管人的服务理念,以法育人、以情动人,让行政执法既有力度又有温度。

来源:天心区城管执法大队

作者:彭范妮

编辑:周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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